皇冠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中華大車隊,下稱本公司)為提供您更好的服務,與 Uber 網際網路系統(Uber App)合作,您可透過 Uber 網際網路系統叫車,使用本公司派遣計程車的服務。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當您透過 Uber App 請求本公司派遣計程車駕駛提供旅客運送服務(下稱本服務)前,請務必詳讀以下約定條款,若您完成註冊程序或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閱 讀、瞭解並同意以下各約定條款之所有內容。本公司或 Uber App 可能會依法令變更、實際服務狀況、市場供需或其他原因變更本約定條款,您有權隨時停止使用本服務,您繼續使用視為您同意。
※ 以下所稱之「您」,係指透過 Uber App 接受本公司派遣計程車駕駛並使用本服務者。
1. 本旅客運送服務係由中華大車隊(下稱 本公司)提供
地址:臺南市南區大成里水交社路350號1樓
電話: (06)2363333,Uber App24小時都有客服人員在線上為您提供服務
2. 帳號註冊、密碼安全性
a. 您必須為年滿18歲且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13歲以上未滿18歲且
經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同意締結本契約之青少年(下稱青少年)。且您明白您於
Uber App 完成註冊並透過 Uber App 與本公司成立旅客運送服務契約時,
您保證在註冊及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提供予本公司關於叫車人的資料、以
及所留存的其他資料,均為完整、正確、與實際情況相符,且該等資料均
不會侵犯、侵佔、或違反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所 有權權利、公開權或隱私
權,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若您為青少年用戶,當您使用本服務,即
視為您與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均已同意本契約之條款。若該等資料事後有變更
,您必須即時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委託之 Uber App; 若事後發現資料不
符、資料變更而未即時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所委託之 Uber App 或違反任
何前述保證事項,本公司保有得隨時拒絕對您提供本服務之一部或全部,
且本公司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
b. 您同意對於您以本公司所委託的 Uber App 註冊所取得之帳號和密碼盡妥
善保管及保密之義務,且不得以有償或無償等任何方式透露或提供予第
三人登錄、使用, 任何經由該組帳號及密碼所為之全部行為,概由註冊該
帳號之使用者負責任。
c. 若因您的故意或過失導致之任何損失應由您自行承擔,該過失包括但不
限於:遺忘或洩漏密碼、密碼遭他人破解或您使用之電腦或手機遭入侵等
情形。
3. 費率及付款方式
a. 本公司遵循政府規定規劃費率,並以該費率作為您每次叫車時顯示之應
付車資之計算基礎,若費率表有變更,本公司會委託 Uber App 公布相關
變更及將之刊載於 本公司之網際網路平台首頁。
b. 您透過 Uber App 叫車時已同意本公司派遣車隊之計程車駕駛及預估行駛
路線、應付車資金額,本公司將依據該應付車資收費。惟如實際行駛路線
或行程時間因故改變(包含但不限於行駛您所指定之偏好路線,或交通、
道路出現狀況等因素)、您增減或變更停靠站、變更您的目的地,或本公司
派遣之計程車駕駛在您指定的地點(包括但不限於停靠地點)等待過久,
您知悉並同意預估應付車資將有可能產生異動。
c. 本服務概以電子支付方式給付車資,您應於進行註冊時綁定信用卡作為
付款方 式,並保證該綁定信用卡之卡號、持卡人等相關資訊之真實性。
d. 前往接您,本公司派遣之駕駛已有油耗並已失去其他接受派遣的機會,故
當符合以下情形時,本公司將會依照您預定車型的不同收取40元至100元
不等之取消費:(1)您主動取消行程:您可以隨時取消預訂之行程,惟當您
在確認叫車後3分鐘始取消行程,且本公司已派遣駕駛前往指定上車地點
時;(2) 您超時抵達指定上車地點:自您於Uber App內收到「在上車點碰面」
訊息後,駕駛將於上車地點等待您若干分鐘(相關細節於應用程式內公
告),惟當您未於此段時間內上車,駕駛主動取消行程時。取消費之標準為
樂聚優步為80元、尊榮優步為100元、樂聚及尊榮優步以外之其他車型為
40元,若您對此費用有疑義,皆可透過客服管道向本公司反映。
e. 本公司同時提供行程開始前90天的付費預約乘車功能,您可以透過Uber
App提前預約行程。由於預約乘車功能將使駕駛在預約行程開始前1小時
無法接受任何行程派案,故當您使用此功能,於預約行程完成後,您將需
依據預約車型的不同而額外支付基本和特殊車型新台幣最高150元,最低
50元;或高級車型最高225元,最低75元之預約費給提供搭乘服務的駕駛。
該預約費將由系統依照您的預約日期及時間當下之供需狀況於上述金額
範圍內浮動調整。若您於預約行程開始前一小時內取消預約行程,或因遲
到、無故未出現達5分鐘以上經駕駛取消行程者,本公司因駕駛已有付出
驅車成本且失去其他遭派遣機會,故必須向您收取依據預約車型而不同
的新台幣120元或150元之取消費。惟若您於預約行程開始前一小時以前
取消預約行程,或駕駛因遲到、無故未出現達5分鐘以上並經您取消行程
時,您將無需支付任何前述費用。
f. 前項付費預約乘車功能費用之收取不適用第d項約定,而若您對本公司因
本契約之費用有任何異議,均可透過Uber App的客服管道提出,本公司將
於確認後辦理退款或點數給您。
4. 本公司將於報公路主管機關備查後,提供您搭車之優惠或折扣,優惠或折扣將 透
過 Uber App 推播優惠序號。您同意,優惠序號:(i)須透過合法手段用於預期受眾
及目的;(ii)不得以任何方式複製、出售、轉讓或公開(無論是以公共形式或其他
形式公佈),除非獲本公司明確許可;(iii)可能隨時由本公司透過 Uber App 宣布
以任何理由宣佈無效,本公司及 Uber App 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將於優惠取
消前3日以電子郵件或應用程式推播功能通知您;(iv)只可根據此等優惠序號制定
的特別條款進行使用;(v)不可兌換現金;及 (vi)可能在您使用前失效。若本公司認
定或相信使用或兌現優惠序號的行為是錯誤的、帶有欺騙性、非法的,或違反了
適用的優惠序號條款或本條款,則本公司保留對透過您或其他任何使用者使用
優惠序號所得利益或其他功能予以保留或扣除的權利。
5. 行車記錄器或App錄影和/或錄音(若您透過Uber App叫車時適用)
a. 爲了行程更安全,本公司派遣之駕駛可選擇安裝並使用行車記錄器在行
程中錄影和/或錄音,您或本公司派遣之駕駛也可以選擇透過 Uber App 錄
音記錄行程,並於行程發生爭議時,選擇提供予本公司和/或Uber App調
查。
b. 若您或任何相關第三方不同意行程被錄影或錄音,您可以取消行程。一旦
行程開始,即代表您已同意並已獲得相關第三方的同意,出於安全目的,
您和他們可能會被錄影錄音,並且影片可能會被提供給本公司和/或Uber
App。
c. 您僅應根據當地法律和法規和適用的政策指引使用錄音片段和錄音功
能。適用法律和法規可能要求必須取得職業駕駛或任何相關第三方同意
才能錄音。請查看您的當地法規以瞭解相關責任。
d. 您和本公司派遣之駕駛可在遵守當地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就安全事件
自行決定是否向本公司和/或Uber App 提交錄製內容。本公司和Uber App
會審查送交的行車記錄器片段或錄音,並採取相關行動。您同意並已獲得
相關第三方的同意,在少數情況下,本公司或Uber App可能需要與授權機
構分享錄製內容。
e. 分享或串流他人的錄音(包括在社群媒體、數位平台或其他公共場所分享
或串流),此舉可能違反當地法律(包括適用的個人隱私法律)和適用政策
指引,本公司和/或Uber App可能進一步調查和採取行動。
6. 責任條款
a. 除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因您之故意、過失或不可抗力等事由致您或
同行 者於運送過程中所受之傷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運送之遲到因不
可抗力所致,本 公司僅以賠償您因遲到而增加支出之必要費用為限。如因
可歸責於您的事由(如於車內嘔吐)導致本公司、計程車行/駕駛或其他人
(包括但不限於 Uber App)發生 損害,您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如賠償清潔
費)。
b. 本服務為多元化計程車服務,本公司於您叫車時提出之預估抵達時間僅
為參考 ,您明白因為路況及安全性等因素考量,將令預估抵達時間與實際
抵達時間會有所誤差,而預估抵達時間並非本公司有義務應送達您至指
定地點的時間。
7. 暫停、終止服務您若有以下情形,本公司將立即暫停、拒絕或終止您繼續使用本
服務,若因此致本公司或本公司受僱人受有損害,您應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a. 提供不實之個人資料。
b. 惡意濫用本公司之叫車服務。
c. 利用偽造或非法取得之資料使用本服務。
d. 其他違反本約定條款或違法之事由。
8. 本約定條款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定之。您同意若因本約定條款有 所
爭議或糾紛,將以台灣台南地方法院作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9. 本公司已確認本車隊所派遣之計程車均已投保至少每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
上之旅客責任保險。
10. 本公司設消費爭議處理申訴(客服)專線:
地址:臺南市南區大成里水交社路350號1樓
電話:(06)2363333,Uber App24小時都有客服人員在線上為您提供服務